主题:新“国五条”避税全攻略 离婚什么的都弱爆了

发表于2013-03-04

长长脑子吧!!!!可怜的老百姓!再涨多少都是买房者来掏钱的!!!赔钱他会卖吗???反正你买房的没地方住!没房你老婆不给你生孩!!!!

发表于2013-03-04

“租房都快租不起了”

发表于2013-03-04

三百块只能租个厨房改的房间,真心伤不起

发表于2013-03-04

老百姓通过拼命的劳动,赚得点辛苦钱,存入银行,国家通过通涨,3-5年就将100元就变成50元了!响应温总理的号召,不存银行,按揭货款来购套房,想有点“财产性收入”,可国家又不允许,还要征20%的税!这个国家怎么了?这世道怎么了?这老百姓还怎么活呀?!

发表于2013-03-04

把政府和政府官员在房地产行业中的获利挤出部分来,房价应声而跌。20%的税毫无疑问要转嫁在购房者身上。富人和官员不缺房,现阶段也不会再投资房地产

发表于2013-03-04

我打工攒钱借钱凑钱打算买房,结果房价又上涨了,133㎡的房子又上涨了50万我的买房梦想又告一段落了。水涨船高,富人高官不却房倒霉还是老百姓啊。。。。。。

发表于2013-03-04

国家应该有很好的对老百姓有利的政策,制定政策要多从老百姓着想。要严格打压炒房团。打压腐败分子。

发表于2013-03-04

什么民调中心,你不就想说国家政策实在推高房价吗,!还投个屁票,我看二手房收20%税也好,省的那些投机的人再去炒房,其实最重要的还是应该:只允许每家买一套,禁止第二套购买,如果结婚前各有一套房,那么结婚后必须在规定时间段内售出一套且不收任何税费,这样房价不就解决好多头疼的问题了吗!!

发表于2013-03-04

是炒房者多还是真正需要房子的人多?房价高只是因为炒房团吗?房子若没人买了,炒房团房子卖给谁?温州炒房团血本无归又不是没出现过。。

发表于2013-03-04

要按我说,商品房就不要叫商品房了,不能卖,不能炒,赚不到钱,叫个么裸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