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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二套房降首付 那么如何认定首套房和二套房?

发表于2015-04-16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发文称:在南京,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70%降至45%。这意味着,若购买的二套住宅总价为100万元,原先首付需要70万元,新政后首付仅需45万元。相比之下,二套房的首付可直接减少25万元。

    目前南京全市包括建设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等3家银行已经开始执行“二套房首付4.5成的新政”。其余各家银行表示“需要等总行通知”,但工商银行、中信银行、农业银行等相关人员也明确说明:“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要求肯定是会执行的,就是要看总行什么时候通知,各家银行的时间也会有前有后,不一定统一。”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买房,究竟算首套还是二套呢?


一、首套房认定


最新认定方法可用“认贷不认房”来概括,即如果买过一套房但贷款已还清,再买房贷款利率根据首套房贷款利率执行。


常见的七种情况:

(1)贷款买过一套房,但商贷已还完。

(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

(3)首套房全款付清无贷款,申请贷款购买新房。

(4)首套房全款付清无贷款,卖掉后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

(5)个人名下曾有2套商贷购房,均已还清贷款并出售。

(6)个人名下1套房商贷已还清,另1套是公积金贷款已出售。

(7)夫妻2人,一方婚前有房无贷,另一方婚前有贷无房,婚后贷款买房


二、二套房认定


由于“认贷不认房”,二套房的界定要简单些。如买家在银行征信系统里已登记有一条贷款买房的信息,贷款尚未结清,又申请贷款买房时,将界定该房为二套房或以上。


常见的三种情况:

(1)贷款买过1套,商贷尚未还清,再次贷款买房。

(2)个人名下已有2套贷款购房,1套已还清,1套未还清,再次贷款买房。

(3)夫妻2人,一方婚前商贷购房,另一方婚前公积金贷款购房,婚后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并且尚未还清,再次购房。

发表于2015-04-16
诱宵美九,您好!您所发的帖子“二套房降首付 那么如何认定首套房和二套房?”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5-04-16

感谢楼主分享

发表于2015-04-16

政策一般都是支持这个卖房的

发表于2015-04-16

还好吧,这个容易认定

发表于2015-04-16

刺激楼市成交哇

发表于2015-04-16

我就只买一套房

发表于2015-04-16

哈哈,还好吧,反正我觉得不错的

发表于2015-04-16

有钱就买呗,还想那么的多

发表于2015-04-16

这个还不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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