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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以房养老终落地,宣佳世纪嘉园你说安全不安全?

发表于2015-07-22

 酝酿一年之后,以房养老终于落地广州。上月底,有两户广州籍老人签署了以房养老合约。至此,四大试点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武汉都有了接受以房养老的客户,共有22户家庭签署了以房养老合约。这些家庭包括孤寡、失独、无子女、空巢和有子女老人。

     那么,什么是以房养老呢?  

  “以房养老”的第一种方式是老年人把自己的房产交给由政府背景的公益机构或者银行,然后老年人的养老费用由公益机构或者银行来按月提供,到他病故后,剩余的部分交给他的继承人;第二种方式是“以房换养”:有些老年人把房子交给福利机构,然后享受福利机构的服务,他的房子由福利机构出租,等他过世后房产由福利机构处置;还有一种方式叫“以房自助养老”,就是把自己的房产提前卖给一个公益机构,公益机构一次性把钱给他,他再从公益机构把房子租回来,自己还住在家里,自己付租金。 我国首个开展“以房养老”试点业务的保险公司——幸福人寿近期已正式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老年人可将自己的产权住房抵押给保险公司,并从保险公司那里获取养老金,直至终身。上海市公积金中心也曾有“以房养老”试点方案出炉。




    幸福人寿方面表示,此款产品主要从老年消费者的立场和角度研发设计,力争满足孤寡、无子女、失独等特定群体老人的以房养老需求。这个产品的设计原则上是“保本微利”。以65周岁男性,房产有效保险价值500万为例,老人每月领取养老金为15155元,直至去世。如果存在退保利益和中途退保情况,同样条件下,这位老人每月可领取12340元养老金。

    由于各地房价差异巨大,通过以房养老领取的养老金不是按房屋的面积和地段估算,而是根据老人与保险公司共同选择的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的房产价值进行估算(养老金费率表已在保监会网站公布)。

    据了解,6月12日,国内第一批用户已领取了“以房养老”养老金。

以房养老,就是老人将拥有的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分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分权,处分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关于以房养老,网友们看法不一,有赞成的,也有质疑的,以房养老就能安全养老吗?到底是养儿防老还是以房防老?你是什么观点说说吧!


发表于2015-07-22
四糸乃,您好!您所发的帖子“以房养老终落地,宣佳世纪嘉园你说安全不安全?”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5-07-22

现在很多人估计都认为是安全的吧

发表于2015-07-22

你说安全不安全


发表于2015-07-22

从长远来看感觉不太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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