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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赣州一消费者投诉开发商 期房逾期还要涨价

发表于2011-06-29
记者报道:订购了一套商品房,到了交付期房子却还未开工建设,现在开发商又要在原来的订价上每平方米增加450余元。8月22日,赣州市民沈某向记者投诉这家违约的开发商。

据悉,沈某于去年元月25日在赣州市汇纳新村订购了一套三室二厅的商品房,价格是1109.6元/平方米,并与江西汇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订购书》,当日交付定金1万元。开发商在《商品房订购书》上承诺,2003年3月31日前,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沈某使用。可是,该房子今年5月底才开始动工,预计明年8月才能交付,但现在房价已提升到1560元/平方米。

发表于2011-06-29

22日,记者前往汇纳公司采访。总经理喻晓称,因为拆迁原因,商品房未能如期动工和竣工。现在,由于拆迁户要价太高,地价提高了;钢材、水泥、砂石等建材又涨价,建房成本也提高了。所以按照原来的价格卖房子就要亏本。喻晓表示,这件事的过错全在汇纳公司,他们愿意承担全部违约责任。要么按现在的房价九折优惠卖给沈先生,要么将定金退回并赔偿他五六千元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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