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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赣州市 鹭江新城 楼盘 开发商 侵犯业主权利!

发表于2011-06-27
各位网友,特别是在赣州鹭江新城楼盘购了房的网友,你们好。鹭江新城楼盘开发商延迟交房145天,按照合同规定,每延期交付一天应按房屋售价的万分之二赔付购房者违约金,而开发商确按房屋售价的万分之一的标准赔付,想瞒天过海。按平均每套房50万来计算,平均每套房少赔购房者7250元(145*500000*0.0001),一百套就少赔购房者725000元。在房价高居不下的当今社会,买一套房已经很不容易了,开发商牟取爆利,现在还要这样欺诈消费者,天理何在?
发表于2011-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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