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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赣县贫困计生户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

发表于2011-06-01
为了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社会发展进步的成果,赣县将计划生育纳入保障性住房管理,计生家庭在申请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农村危房改造、新市民公寓、农民新村等保障性住房中享受优先优惠。

该县规定,对计生家庭在申请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新市民公寓等保障性住房时,同等情况下予以优先申报,优先配租(售);计生家庭在申请农村危房改造和建设农民新村时,予以优先申报审批,农村危房改造除按最高补助标准1.5万元金额予以补助外,计生部门额外补助6000元的建房资金。并规定,保障性住房审批中应严把计生关,相关部门在审批廉租房、经济房、新市民公寓及农民危房改造申请时必须先查验由当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据了解,目前该县已有418户计划生育家庭享受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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