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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民间借贷具有制度层面合法性

发表于2011-11-11
温州老板的跑路使民间借贷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昨天,央行有关负责人就如何看待当前民间借贷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专访。该负责人指出,民间借贷具有制度层面的合法性,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民间借贷关系都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央行负责人指出,与正规金融机构融资相比,民间金融有其自身特点和优势,如信息搜集和加工成本低,手续便捷、方式灵活、交易成本低,灵活的贷款催收方式和特殊的风险控制机制等可以说民间借贷是正规金融有益和必要的补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社会融资需求,特别是缓解了一些中小企业和“三农”的资金困难,增强了经济运行的自我调整和适应能力,有利于形成多层次信贷市场,是满足各类市场主体融资需求的一个补充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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