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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业委会和物业天生是冤家?

发表于2013-05-08

很多业委会的成立都伴随着与物业的矛盾,业主往往不满意物业的服务,才会想到成立业委会来维护自身的权益。而在业委会成立后,与物业的矛盾也会是有增无减。那么,业委会天生就是物业的“敌人”?业主、业委会、物业,三者又该如何共生?

成立后先炒物业 再选物业又成难事3月26日,海蔚广场小区内贴出一份通知,业委会有四名成员辞职,暂时由洪家楼街道办事处入驻指导小区工作。记者联系到业委会的王主任,他已经辞职一个多月了,对于现在业委会的状态,他觉得很无奈,“还没有辞职的人也不再管小区的事儿了,业委会办公室只有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业委会从2010年开始筹备,一共申请了四五次,直到去年5月23日才成立,到现在还不到一年,如今却只能等待补选或重选”。

王主任说,当初成立业委会,也是因为小区业主普遍不满意物业的服务,“2007年入住时,就是青岛新天物业负责,但有段时间,小区卫生很差,电梯维修不及时,还私自动用维修基金”。业委会成立后,首先罢免了新天物业,但业委会也因此遇到了更头疼的事,“陆续联系了多家物业公司,却一直没有结果,人家一听物业费每平方一块二,都嫌太低了”。新物业公司招不来,小区连卫生都没有人打扫。

于是业委会开始上门收取物业费,当起了临时“物业”,但小区业主对此表示质疑,业委会的成员却很委屈,王主任说:“总不能看着小区的环境越来越差,但小区的卫生、绿化都需要请人,还有安保人员,这些都需要钱,费用可不能由我们出。”迫于这些压力,业委会联系到开发商,最终与海蔚置业签订了委托合同。

“海蔚置业出人来管理小区,但他们收取物业费的时候,因为没有正规的资质,没法盖章,所以就找到我们,让我们帮着收物业费”,但小区业主很多人不配合,业委会处于两难状态,“业主不交物业费,海蔚置业就罢工”。今年3月份,小区卫生半个月没有人清理,小区垃圾堆成了山,业主天天到业委会办公室投诉,王主任在内的四位成员迫于压力只好辞职,“海蔚置业向业委会要物业费,业主又表示各种不满意,两头不讨好”。

物业改车位引发业委会公信质疑如今来到汇科旺园小区,很多人已经不再愿意提成立业委会的事。去年,物业拿出业委会盖了章的通知,要占用小区绿化带,甚至想把安全通道改成停车位,引起了小区业主的不满。“据我们所知,业委会早已经满了三年任期,却迟迟不进行换届,盖章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小区业主不再信任业委会,大家准备重新进行选举,并推选出20位业委会候选人。

山大路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入驻小区,通知业主,要参加选举,必须先在办事处报名,小区业主对此表示不理解,反对街道办事处的介入。“按照规定,业委会换届应该由上一届的业委会来进行组织,但现在业主对业委会不信任,只能由街道办事处出面组织,我们不是干涉,是指导”,街道办事处城管科的吴科长回应说。这种说法,也得到了律师的肯定。

接下来,要先组建筹备组,但选举的过程频频遭遇卡壳。一个月之后,街道办事处组织了筹备组的选举,除了选出的四名业主,还需要物业、开发商和街道办事处各出一名代表。不少业主对这样的人员构成再次表示不满,“物业和开发商参与筹备组,能制定出符合我们业主利益的业委会章程吗?”除此,还存在一个很现实的问题,该小区有一半的房子出租,很难保证最后的选举结果能超过半数。

去年11月26日,小区内贴出公告,宣布业委会成立被迫中止。“只有13名业主报名参加,但按规定,候选人的人数不能低于业委会实际人数的20%,筹备组确定的业委会人数是11人,那么候选人的人数应不低于14人”,街道办事处只能中止选举。而业主也有自己的说法:“候选人要求必须‘按时交物业费’,而想成立业委会的人都是不满意物业的业主,很多人都会以不交物业费来表示不满,现在这一条居然成了参选的条件。我们业主的业委会为什么不能自己组织筹备?筹备组居然还有物业的人,大家都表示不信任。”

业委会和物业天生敌对?

山东省人大代表郝纪勇正在准备做一份调研报告,探究城区业委会的现状,“目前,法律法规都正处于逐渐完善的过程中,业委会暂时还处在初期,总体比较混乱,各种与之相关的法律案件时有发生。业委会自身还存在很多问题,在职能的行使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违规现象,比如收取停车费等,业委会必须要受业主大会的委托和授权,但业委会经常会越俎代庖。在立法上,应该对业委会的权利范围规定的再明确一些,减少与业主和物业的摩擦”。

豪才律师事务所的周华律师认为,业委会不应该是物业的“敌对”,如果小区没有业委会,物业的很多工作也很难开展,“业委会和物业应该是选聘与被选聘的关系,出现矛盾是正常的,没有必要放大。比如,法律规定,业委会只能由开发商和业委会选聘,但很多小区没有业委会,如果物业的服务到期,想要继续服务下去,只能是物业自己去挨个寻求业主的意愿,如果有业委会,程序就会简单很多,只要征得业委会的同意就可以。所以业委会的存在,对于小区和物业都是非常有必要的”。

发表于2013-05-08

业委会好像没怎么碰到过  

赣州这边大部分都是燕兴物业

发表于2013-05-08

业委会的职能还有待细化

发表于2013-05-08

业委会、物业、业主这三者之间的话  还是要相互配合

共同为了小区的利益才能很好的相处

发表于2013-05-08
引用:风风火火闯亚洲 在2013-05-08 13:58:45写道:原帖
业委会、物业、业主这三者之间的话
还是要相互配合
共同为了小区的利益才能很好的相处

 有一方不配合工作,那么肯定会有矛盾

发表于2013-05-08

业委会不应该是物业的“敌对”,如果小区没有业委会,物业的很多工作也很难开展

发表于2013-05-08

出现矛盾是正常的,没有必要放大。

发表于2013-05-08

法律规定,业委会只能由开发商和业委会选聘,但很多小区没有业委会,如果物业的服务到期,想要继续服务下去,只能是物业自己去挨个寻求业主的意愿,如果有业委会,程序就会简单很多,只要征得业委会的同意就可以。所以业委会的存在,对于小区和物业都是非常有必要的”。

发表于2013-05-08
引用:一坨犀利屎 在2013-05-08 13:55:55写道:原帖
业委会好像没怎么碰到过
赣州这边大部分都是燕兴物业

 赣州不至于出现这样的问题

应为根本就米有业委会

发表于2013-05-08
引用:钱包瘪瘪的 在2013-05-08 14:01:44写道:原帖
法律规定,业委会只能由开发商和业委会选聘,但很多小区没有业委会,如果物业的服务到期,想要继续服务下去,只能是物业自己去挨个寻求业主的意愿,如果有业委会,程序就会简单很多,只要征得业委会的同意就可以。所以业委会的存在,对于小区和物业都是非常有必要的”。

 业委会自身还存在很多问题,在职能的行使过程中,经常会出现违规现象,比如收取停车费等,业委会必须要受业主大会的委托和授权,但业委会经常会越俎代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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