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巨额罚单阻不挡违法楼盘的“裸奔”步伐
- 发表于2013-05-06
没办法
利益使然
- 发表于2013-05-06
马克思大大说的话真心有道理
- 发表于2013-05-06
我想 如果PO出来原文
很多人会义愤填膺吧
- 发表于2013-05-06
见怪不怪
- 发表于2013-05-06
跟利益比起来
你那才不叫巨额
- 发表于2013-05-06
有多大的利益
就有人敢冒多大的风险
没办法
利益使然
马克思大大说的话真心有道理
我想 如果PO出来原文
很多人会义愤填膺吧
见怪不怪
跟利益比起来
你那才不叫巨额
有多大的利益
就有人敢冒多大的风险
这是在网上看到的一篇资讯,看完之后觉得很心酸
真心心酸
具体的过程就不再写
转载调查结果吧
早在2004年,大信房地产公司就与田家湾村委会达成协议,利用该村集体土地开发小产权房项目。到2007年,双方发生纠纷,合作协议也随之缩水,大信房地产公司的开发面积从最初的150余亩减少到了60余亩
然而,到此时,西安市有关部门已将田家湾村的土地规划为城市建设用地,而大信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东方绿洲”项目,则因未批先建,遭到了处罚
2009年初,大信房地产公司向西安市国土部门提出申请,希望办理“东方绿洲”项目所占的65亩土地出让手续,但得到的复函是:该65亩土地应随同田家湾村城中村改造用地(48.5685公顷集体土地)手续一并办理
也就是说,按照西安市的整体规划要求,市土地部门无法单独为“东方绿洲”项目办理土地出让手续;该项目的土地手续,必须与田家湾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土地手续一同办理。
然而,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知情业主告诉记者
房地产项目不仅没有合法的土地、建设手续,施工质量也存在严重问题,导致有的房屋存在严重漏水等问题
对于这么大的一个违法楼盘而言,区区数十万元罚款根本无关痛痒,所以,大信房地产公司能够在交了有关罚款后,继续大肆进行违法建设、销售新的楼盘。而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却始终得不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