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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巨额罚单阻不挡违法楼盘的“裸奔”步伐

发表于2013-05-06

这是在网上看到的一篇资讯,看完之后觉得很心酸

真心心酸

具体的过程就不再写

转载调查结果吧

早在2004年,大信房地产公司就与田家湾村委会达成协议,利用该村集体土地开发小产权房项目。到2007年,双方发生纠纷,合作协议也随之缩水,大信房地产公司的开发面积从最初的150余亩减少到了60余亩

然而,到此时,西安市有关部门已将田家湾村的土地规划为城市建设用地,而大信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东方绿洲”项目,则因未批先建,遭到了处罚

2009年初,大信房地产公司向西安市国土部门提出申请,希望办理“东方绿洲”项目所占的65亩土地出让手续,但得到的复函是:该65亩土地应随同田家湾村城中村改造用地(48.5685公顷集体土地)手续一并办理

也就是说,按照西安市的整体规划要求,市土地部门无法单独为“东方绿洲”项目办理土地出让手续;该项目的土地手续,必须与田家湾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土地手续一同办理。

然而,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知情业主告诉记者

房地产项目不仅没有合法的土地、建设手续,施工质量也存在严重问题,导致有的房屋存在严重漏水等问题

对于这么大的一个违法楼盘而言,区区数十万元罚款根本无关痛痒,所以,大信房地产公司能够在交了有关罚款后,继续大肆进行违法建设、销售新的楼盘。而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却始终得不到保障。

发表于2013-05-06

没办法

利益使然

发表于2013-05-06

马克思大大说的话真心有道理

发表于2013-05-06

我想  如果PO出来原文

很多人会义愤填膺吧

发表于2013-05-06

见怪不怪

发表于2013-05-06

跟利益比起来

你那才不叫巨额

发表于2013-05-06

有多大的利益

就有人敢冒多大的风险

发表于2013-05-06
引用:魔衣橱掌柜 在2013-05-06 15:32:38写道:原帖
马克思大大说的话真心有道理

 当利益足够大时

有人甚至会拼掉性命去冒险

发表于2013-05-06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 在2013-05-06 15:33:47写道:原帖
我想
如果PO出来原文
很多人会义愤填膺吧

 所以楼主就木有放上来

发表于2013-05-06
引用:电饭煲煲汤 在2013-05-06 15:38:44写道:原帖
跟利益比起来
你那才不叫巨额

 小菜一碟

九牛一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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