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每日话题】赣州推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
- 发表于2014-01-02
这是啥东西?有什么作用哦
- 发表于2014-01-02
想问大家一个问题:因为特殊原因,自己房产的成交价格确实低于计税参考价格时,应如何解决?
- 发表于2014-01-02
应该是可以申请复核的,具体怎样就不知道了
- 发表于2014-01-02
评估标准是怎样的哦
- 发表于2014-01-02
存量房计税参考价格每半年都会调整一次
- 发表于2014-01-02
有时候查不到计税参考价格,真是纠结
- 发表于2014-01-02
挺麻烦的,各种问题
- 发表于2014-01-02
可能是查询时的录入错误或所属房地产尚未覆盖评估计税参考价格
- 发表于2014-01-02
我也遇到过查不到计税参考价格的事,可到最近的产权登记点查询
在二手房交易中,借助“阴阳合同”来避税的空间遭到封杀。我市日前正式推行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业务,目前已累计受理存量房交易2763套,其中计税评估价高于纳税人申报价的有2335套,占交易评估总套数的84.5%,评估后调增税额1325万元,增加39.66%,初步达到强化交易环节税收征管、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税收调控政策的目的。
以赣州市中心城区为例,河套内老城区原最低计税价为858元,与市场成交价差异较大,而水南片区及赣州开发区基本是使用成本加成法确定计税价格,计税价基本在4000元以上,与市场成交价差异较小,由此形成税负明显不公,也为纳税人通过签订“阴阳合同”偷逃税款提供了空间。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业务正式推行后,河套内老城区的计税价基本在3000元至5000元之间,水南新区及赣州开发区的计税价基本在5000元以上,交易计税价与市场价基本保持一致,不但能有效防范“阴阳合同”,实现了堵漏增收,也促进了税收公平。
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业务2012年年底在上犹县试点运行;2013年7月1日,在除市中心城区以外的各县(市、区)全面施行;2013年12月1日正式在市中心城区推行。该项业务推行以来,有力强化了房产交易中的据实申报氛围,纳税人遵从度大幅提高。2013年12月的二手房交易数据显示,大部分存量房申报交易价总体比 较接近房地产市场实际成交价。